Monday, November 29, 2004

誰決定我們的意識?

「不是人們的意識決定人們的存在,相反是人們的社會存在決定人們的意識。」(馬克思:〈《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

若是人的意識決定人的存在,那便是較接近唯心主義論。人的心、內在意識決定一切,外在因素幾乎全被忽略。但是,人的內心,怎能不受外在影響?一個只有內心意識並和外界完全間絕是難以想像的。

馬克思相信歷史唯物論,認為人的生活是一切社會生產關係的總和。人的存在並不能獨立排除於任何外在社會環境因素。人在成長階段,早已受到各方面的影響:家庭、朋輩、教育、社會等,都離不開物質條件的經濟關係。

出生於中國和美國;沙漠還是熱帶雨林;北美洲還非洲,分別已經很大。在資本主義國度生活的人,似乎難以理解(或者只是誤解)活在共產主義之下的人的生活。即使生活在同一地方,意識形態大致相同,生長在「中產」、「小康」還是「草根」家庭,周遭接觸的物質條件不同,亦同樣引致不同的生活經驗。這些相異的經驗都和不同階層的社會經濟生產有關。任何社會環境自有其獨特性,有著不同的物質條件。無可否認造就了不同程度的價值取向和判斷,直接影響人們的「意識」。所以,人的生活和社會經濟生產有直接密切的關係。怎麼樣的社會,便孕育出怎麼樣的人,亦同時決定了人們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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