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01, 2005

公眾利益?!!

「公眾利益」?似乎全世界什麼都可以且到這頭上來。曾特首sell那個所謂好民主的民主方案是為了公眾利益, 加享灣酌情多批地又是為了「公眾利益」。

從不可隨處吐痰、不可亂拋垃圾、不可亂過馬路、不可塗鴉、增加醫療收費、迫單親「綜援」家長外出工作、當初的23條立法、填平維港、建西九文娛康樂區、問祖國借奧運馬術賽的主辦權……全都和公眾利益有關。任何事只要加上這四個無敵大前題便可橫衝直撞所向披靡。

勁呀!衝呀! 政府官員, 繼續搖著這大旗向前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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