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立法會選舉已經塵埃落定, 不過相關新聞依然鬧哄哄。從前以為一人一票的選舉好公平, 原來早在選舉產生的制度、方法, 已一定程度決定什麼人可以入局。又以為延長投票時間都不錯, 也不明白民意調查如何干預選程。原來, 兩者加在一起, 造就有些人集體到最後一刻, 按組織的需要投票, 影響結果。
4年前第一次投票, 投給誰都忘了, 反正就是首次行使公民投票的權利。那時身邊的同學、朋友大多意見相近, 投票對象沒有多分歧。反然今年, 入到政府, 總知人際圈子又擴闊了, 發現更多投票眾生相:
有比我年長少少的同事多年來是建制派鐵票, 到八時許便有電話叫他投哪位。雖然他未必會跟從, 但他就是會投給反對民主黨任何動議的人。另一位女孩跟我年紀相若, 她說她投給民建聯。(我成日以為我阿爸的老人家才會投建制派)
有位記者朋友就口投民建聯, 實制社民連 (勁! 用其道反其身! )
有較年長的, 沒有誰特別傾向。最後投給自由黨, 因為不想民主黨 (或其他) 獨大。
又有人安排家中3票配票, 讓更多泛民入局。後來看新聞, 今年多了網友自行配票, 又有一家9票 (?) 配好給泛民。
反觀我家, 家有5位合資格選民, 一個堅持不登記、一位掛住玩無投、一個投建制派、兩票泛民。大家非常獨立, 互不干預, (投之前我連妹妹都沒問投給誰)以為這是最「正常」的投票模式, 卻可能是少數。
投給誰我都沒所謂。雖然我有個人取向, 但投票意義正正如是, 最重要係有得揀。不論你為何投誰, 甚至投癈票, 我同樣專重 (專重和同意可以分開)。希望今次無投票或未有資格投票的你, 下一屆會有你一票。
趁著城中興起選舉投票熱, 特別介紹一本書: 諾貝爾文學奬得主葡萄牙作家Jose Saramago 的最新作品《Seeing》, 關於一場選舉風暴, 點票結果竟有七成是癈票/ 棄權! 政府惟有再進行第二輪投票, 結果白票比率更高!
它在2006年在美國翻譯成英文。未知是否Kubrick趁選舉入貨, 放在當眼處。故事似乎在挑戰大家十分相信的選舉制度。選舉就是讓每個人有選擇的權利, 投癈票棄權同樣是一種表態。選舉結果即使如是, 同樣要接受。到這天, 大家又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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