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ly 21, 2010

出走, 為了尋走答案

(註:文為今年農曆新年前, 教會邀海外學生寫稿。昨天終於在《督道悅讀》2010年第三期出版。想不到事隔半年, 文中提到的問題依然適用。而且在連鎖快餐店相繼出言要脅最低工資如毒藥或洪水猛獸時, 文中的觀點更值得基督徒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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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戲言,「香港特區」倒不如改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限公司」,更貼切。本地人均生產總值(GDP per Capita)連年高踞全球,貧富懸殊卻位列第一。貧窮人口過百萬。有人很努力工作,卻只能賺取微薄不足以糊口的收入。政府政策一次又一次公然向商賈傾斜。首長更說祖國經濟繁榮,叫大家向前(錢?)看,忘記「六四」。還有菜園村高鐵事件……香港社會不公義的情況每況愈下。

我窒息了。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加書6:8)」

在中國因「間諜」罪坐冤獄,在獄中信主的傳媒工作者程翔,今年三月在第四屆崇基基督教文化節上分享,基督徒最難在生活中實踐「行公義」。他解釋,「好憐憫容易做,教會多年來做了很多社會救濟的工作;存謙卑的心也是很多教會和信徒經常會談的事;但要行公義,或多或少會出現與社會當權者過不去的情況,當權者亦不一定會聽這些訴求。」

聖經清清楚楚指出上帝對信徒的要求,「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三者是「必答題」,不是按個人喜好選擇。可惜,信徒要求公義的聲音在我們的社會似乎微弱得很。以至一個天主教徒的首長,無壓力不需決心解決貧富懸殊的問題。反而前主教陳日君仍會大聲疾呼遷拆菜園村是不公義的事。我不是社會的決策者,人微言輕。身為信徒多年,我不知道有什麼方法改變社會。不求翻天覆地的改變,「抄」奸商巨賈的產業,只是卑微地希望每一個人都可以有尊嚴地生活。禱告以外,我還可做什麼?怎樣才不負「基督徒」的名,把上帝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出國,或多或少抱著逃避心態。既然無法亦不願面對自身的社會環境,唯有出走。留學是較可行的方法。至於為何是芬蘭?因為免費。的確,在香港讀大學,每年學費四萬多,「免費」一詞實在令人難以接受。幸好有張家輝的旅遊特輯,我不用再多費唇舌。

有驚無險,最後上帝把我帶到芬蘭赫爾辛基大學社會文化人類學碩士課程。開學典禮上,校長Thomas Wilhelmssonm致詞,提到本大學的使命是「建立人道和公義的社會(Build a humanized and judge society)」。原來大學不只是追求世界排名,追求畢業生就業率和薪酬創新高,還有這樣的使命。我算來對地方了。

同時,我參加芬蘭華人教會聚會,接觸來自各地各省的中國人。他們不是在這裏讀書,畢業後留下工作賺取高薪;就是透過芬蘭政府輸入外地廉價勞工計劃入境。兩者背景和生活上差距,沒有拉遠彼此的關係。

我有一位朋友廿十六歲,國內大學畢業,來這裏當清潔工。聽見這位和自己同齡的女子孩,竟然專程來這當清潔工。心內即時產生一種造物弄人,「悲劇」、很可惜的感覺。然而她怎樣形容這裏的生活呢?工資足夠讓她租住比香港板間房和籠屋好的房間。五天工作,每天八小時,壓力遠比內地低。工餘時間學芬蘭文鋼琴去旅行。公眾假期外,每年更享有四星期的長假,足夠回鄉探親。即使從事這種在香港認為「卑微得很」的行業,她仍然活得很有尊嚴,有合理的生活質素。而且她不是少數例子。

類似的工作性質,不同地方卻得到天壤之別待遇。又一個令香港人難以相信接受的實例。在芬蘭,我卻日復日面對這種感受,想像畢業後回港的非人工作及生活。不期然想:倒不如留在芬蘭──一個尊重每個普通人的國家。這的確是很多教會內中國人的選擇,國內社會和政治環境實在太差,留在這兒更好。

往往,很快有人簡單解釋兩地差異原因。本港政府商賈最喜歡以「高稅制」解釋這一切,卻無人提到低收入人士的稅率比香港還要低。但我們可否多想一想,「高稅制」背後的原意?或者這些國家的人民相信政府有責任照顧社會。同意較富裕的一羣理所當然照顧貧窮人。人人生而平等,各人在工作崗位付出的努力都應看重,刻意讓各行各業的階層收入不會差距太遠。

我不是要香港變成另一個芬蘭(那管某程上的確很想)。制度改變不是一朝一夕。但至少,我們可從心態上著手,堅信人人(不論是大學畢業生,中學程度,外來移民,少數族裔……)應享有合理生活的權利,懷疑「低技術人士」只配賺取微薄無法養家改善生活的人工的歪理。不只細聽一百萬貧窮人的故事,更思考如何徹底改變不公義的現象?把他們的生活納入每周甚至每天禱告事項。

馬太福音記載一段基督徒耳熟能詳的故事。「內中有一個人是律法師、要試探耶穌、就問他說:『夫子,律法上的誡命、那一條是最大的呢?』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22章35至40節)

作為信徒,首要愛神,其次愛別人如同愛自己。我們追求舒適生活時,別人生活是否舒適便和我們有關。我們工作期望合理待遇時,別人工作待遇是否合理亦於我們有分。電視媒體我們都聽過許多貧窮人的故事。除了同情,我們還可以做什麼協助別人徹底改善生活?實不相瞞,這是我在芬蘭最渴望尋找的答案。

如果餐廳東主表示說:「要增加洗碗女工的薪酬,食物便要加價。」假設他所言非虛,你贊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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