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08, 2008

一世, 結婚; 結婚,一世?

「一生一世」和「婚姻」這兩個名詞,總是分不開。每當談及一生一世,人們多會聯想起結婚。而婚姻,也令人自自然然地想到一生一世、一個永恆的承諾。人們不知從何時開始,一生一世和婚姻彷彿已分不開。提起其一,也就會輕易想起另一者。縱然現在離婚十分普遍,人們即使沒有信心婚姻會是恆久,但也不至於會存著離婚的心態而姞婚。至現時為止,人們結婚時仍會許下一生一世的承諾。或者說,人們希望與戀人長雙廝守,才有結婚的決定。

不過,世間的一生一世又豈只是戀愛獨有?友情、親情、師生之情、同門之情也可以是一生一世,只是大多數人們都不明所以地會聯想到愛情。而現存普遍對一生一世的戀愛觀念都是以結婚為主流。所以,我們會集中從戀愛方面討論「一生一世」這問題。人們都會覺得,要是找到真心喜歡的人,便應跟對方結婚。或是,當雙方拍拖已有一段日子,便應結婚。一生一世和婚姻是否有必然的關係?婚姻以外,會否有其他「一生一世」的可能性?為何在今時今日的社會,一生一世給婚姻壟斷了?是文明的表現?是禮教?本文嘗試從各類文本中探討「另類」一生一世的可能性,作為找尋以上問題的起步點。

首先,從訪問裡有兩對準結婚情侶,分別是拍拖一年半的及七年的,他/她們也是基督徒,同樣地相信婚姻裡必然要履行一生一世的承諾,因為信仰的教導是「因為神的愛,我們才彼此相愛」的一個愛的命令,要實踐出來的基督見證,他/她們說尤其是在現今離婚率高企及婚前性行為的普遍,更要把持一生一世的誓盟。他/她們認為婚姻只要擺在神裡面,大家必可以解決當中可能出現的問題。

「一生一世」在基督教裡面是一個愛的命令,基督徙必要導守的、實踐的承諾,這是一種價值觀,是基督教的品牌,無論在任何世代也不會/不可能受到質疑的相信。

張國榮與「唐唐」是公開的一對男同性戀情侶,他倆由開始戀愛至張國榮離世也是傳媒的焦點報導,由最初社會上對同性戀的抗拒及對張國榮的期望,後來經過一段時間才能接受。他倆不可以進入現行的婚姻法律制度裡,因為香港還未有合法的同性戀者婚姻制度。雖然如此,他倆被公眾的接受程度與一對異性戀者無異,甚至有報導指在某次張國榮的演唱會中憑歌寄意,獻唱給在場的「唐唐」,當時成為一時佳話。且到了張國榮的喪禮裡,傳媒亦有回顧張國榮與「唐唐」的感情,並十分關心「唐唐」的心情,指出「唐唐」以張家的重要身份辦理喪禮事宜。由此可見,張國榮與「唐唐」雖然未有在婚姻制度裡記上一名份來,但他倆的一生一世關係卻能切切實實地實踐在其中,並為社會上的接納的。

卡通片《美少女戰士》曾於多年前盛極一時,當中雖然不是以愛情為主,但仍花不少筆墨去描寫男女主角之間的感情線。它所描述的,便是典型永恆的感情。故事涉及過去、現在、未來三個交錯的時空。男女主角相識在前世,可惜在訂婚當夜被奸人所害,雙雙死去。接著在今世重遇,拍拖、發展。他們在未來結為夫婦的情節會被穿插其中。簡言而之,他們深愛對方,感情橫跨三世,比一生一世更甚。他們在現世已經發生了性行為,有時也會一起生活。其實他們的關係已和真正的夫婦無異。只是作者仍要在未來為他們創作一段正式的婚姻,足見婚姻在愛情的路上是被視為理所當然的必經階段。

這也許表現了社會的主流意見。眾人都會認定了「結婚」的特殊地位。若一對戀人久久沒有結婚的打算,人們便會覺得他們定是存在著什麼問題。而男女其中一方沒有結婚的打算更可成為爭吵的導火線,甚至是分手的原因。婚姻是「文明社會」制度下的產物。一些偏遠地區可能沒有一樣叫「結婚」的東西,他們的婚姻制度可以是我們難以想像的。例如雲南的摩梭族,人們實行「走婚」的制度,當男女相方行房後,他們便各不相干。不過在現今的社會,不結婚就彷彿觸犯了什麼禁忌似的。這樣,非但有單身意慾的人士會被視為「異類」,連已拍拖但不想結婚的人,也要長期被人追何時問結婚等事誼,受盡壓力。

傳說清帝順治在董顎妃離世後,對世上萬事再沒留戀,於是往五台山出家去。他離開帝位,與愛妃在精神上永遠廝守一起。英皇溫莎公爵愛上一位曾二度離婚的婦人。對於當時皇室,是一件極大的醜聞。他為與所愛的人在一起,決定「不愛江山愛美人」。兩則佳話同樣傳頌一時。姑勿論事情的真確度,他們為追求愛情所作的(暫稱為「犧牲」),仍為人所津津樂道。他們二人都是一國之君,享有為世人所渴望的權力地位。正因如此,他們的每一個決定,不是單單要對自己負責,也要向家族、全國人民所交代。而他們卻甘心不顧一切世俗眼光、個人聲譽、家族禮教反對、只忠於自己的愛情,這種一生一世,是以重價換回來的。

一生一世,常以為是兩個人的事。但從以上兩例子看來,又似乎未必。這件看似很私人的事,一但涉及權勢、階級、地位等問題,就變成「公事」了。男女雙方需要顧及別人的看法、面對公眾的壓力,一點也不容易。當今英國皇儲查理斯和情人卡米拉(據傳媒的報道)相戀多年,他們就是要面對這一切壓力,至今仍未能名正言順的在一起。追求一生一世,原來並不簡單。

徐志摩短暫的一生,分別與三位女士結緣:張幼儀、林徽音和陸小曼。他在父母的壓力下與毫無感情的張幼儀結婚,最終免不了離婚。徐志摩和林徽音是深愛對方的,但基於傳統的枷鎖,林決定和別人結婚。陸小曼是當時一位名妓,亦是徐的第二任妻子,是一段倆情相悅的婚姻。三位女士背景各異,但在收到徐的死訊後,都哭不成聲。據說她們三人都各自以不同的方式表現對徐的記念,直至離世。

荷里活電影《鐵達尼號》男女主角從相遇至深愛對方到生死相隔只是短短幾天的事。女主角在男主角過身後雖然也有與別人結婚,但她掛念男主角直到終老也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她丈夫是完全毫不知情的。

在這兩個例子中,生者對死者有一個永恆的懷念。對所愛的人作出永恆的記掛,這算不算是一生一世呢?原來一生一世可以是單方面的,而且可以不受時間所限。相方雖然形體上不能在一起,但精神上已貫穿了生與死的阻隔。又或者,可以反過來思考,二人不相愛也可以結婚,可能多年後仍是同床異夢。這又是否等於一生一世?其中有兩位女士都是內心掛念一位情人,而現實上又和現任丈夫一起生活……可能,一生一世的對象會不只一人,而這關係亦非必定是雙方面的。

有些人選擇了殉情來實踐他們的一生一世。中西的例子是有不少:梁山伯與祝英台、羅密歐與茱麗葉故事中可知一二。


梁山伯與祝英台的故事是膾炙人口的中國愛情故事。祝英台雖為女兒身,但十分喜愛讀書。但東晋時期,女兒家是不許到私熟讀書的,只能留在家中,學習女兒家的禮儀和規矩。祝英台為了到私熟讀書而女扮男裝,結識了窮書生梁山伯。起初兩人建立了很好的友誼,但漸漸便發展成愛情。當梁山伯還未知道祝英台的真正性別時,都十分懷自己的的性取向。但到了梁山伯知道事情的始末不久,相方正愛得難捨難分之際,祝英台的父親便要把女兒嫁給財家子弟馬文才,還捧打鴛鴦。梁山伯因此事一病不起,祝英台出嫁途中,到梁墓前哭訴。梁山伯的墳突然破開,祝英台便走進墳中,二人化成兩隻蝴蝶,形影不離。(趙清閣, 1998)


羅密歐與茱麗葉的故事也是人所共知的愛情悲劇。他們是屬於兩個互相仇視的大家族。兩人系出名門,兩相情願,深愛對方。但相方家族大力反對,並強行把他們分開。結果,他們為了可以永遠在一起,而選擇了服毒殉情。雖然生不能在一起,死便能使靈魂永聚。(Wilson, 1963)
以上的兩個故事,都是膾炙人口的愛情故事,當中的情侶都是無緣在生廝守,結果殉情自殺的。我們會視之為壯烈凄美的愛情而傳頌千古。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又是否願意為我們的愛人而犠牲自己的生命呢?又或者,在我們看到有人為愛而殉情是,有是否同樣的認同他們,同樣的予以讚嘆呢?


恐怕答案是大家所不願意面對的。現在的社會,任何人自殺,都會被視為死不足惜。現今人的普遍思想是「生命誠可貴」,自殺不可解決問題。有人甚至視自殺為罪,甚至在香港法律中,自殺也是罪行之一。

此外,在我們考慮是否為愛而犠牲時,也有許多其他的考慮,例如,自己的生活、事業、親人等,為了這些原因,我們往往不會考慮殉情這一最終解決方法。

最後,在眾多的分析後,我們可以再次見到人的理想的愛和現實的愛的分別。


另外,又一種不為現代人所認同的男女共同生活,實踐一生一世的承諾的方法,就是享齊人之福。享齊人之福即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個案。享齊人之福一直是人,無論男女皆夢寐以求的。有多人服侍自己,當然被視為幾生修到。且看人們如何喜歡看鹿鼎記的故事吧。鹿鼎記最引人入勝的內容不是康熙和韋小寶如何對付鰲拜或神龍教,而是韋小寶如何馭妻有術,討來九個老婆之餘,又不致於「家衰口不停」。在故事中韋小寶對九位夫人皆真心不假,九位夫人最也不介意共事一夫,一生一世。相反來說,如果在故事中女性可以有眾多的裙下之臣,也是令人嚮往的。

可是,在現實生活中,一妻多夫或一夫多妻由是否可以一生一世呢?倒也不是没有。就在西藏中,昌都縣就有一個行一妻多夫制的原始部落,在這部落中,一妻多夫制行之已久,也不是問題。即使在現今的文明社會,也有如此的社會。就在美國的猶他州中,就有一個小鎮叫Angel Park,當地的人是摩門教徒,而且是原教旨主義者。他們奉行的就是一夫多妻制:他們相信所有的婚姻關係是生前已定的,即使是一夫多妻,也一定要是一生一世的。(Jankowiak & Allen, in Jankowiak, ed., 1995, p. 277-296)

可是,這樣的例子也是絶無僅有。在現代社會,一夫一妻制已經是常態。在很多國家,除了少數阿拉伯國家外,多夫或多妻都是法律所不容的。美國Angel Park的例子,其實在美國本土也經常被人指責,美國政府也多次派員掃蕩那些行一夫多妻的摩門教原教旨主義分子(如在一九五三年就逮捕了三十九男八十六女和把二百六十三名他們的小孩送往看護所),以致有些當地居民要到清談節目為他們的習俗辯護(Jankowiak & Allen, in Jankowiak, ed., 1995, p. 279)。在中國大陸,一夫一妻制也是法定的社會制度,只是因西藏是自治省才得以保持一妻多夫的習俗。在香港,有很多血案是因丈夫或妻子有外遇而爭執釀成,如在二零零三年三月十日就有一名女子因不滿丈夫「包二奶」而服毒自殺(星島日報,2003-3-10)。所以,要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大概是不可行吧。

以上眾多例子,正好說明一生一世的多樣化。或許有人會問,那些有真人真事的例子自然有說服力。但那些取材自卡通、電影、小說的例子,又怎可當成真的呢?不過,有一點是值得注意的:沒有任何創作是可以完全憑空虛構的,作者總會建基於一些現實所見的人和事,才再加以創作。而且,以上所列舉的,都是一些十分受歡迎的作品。而它們的流行程度,也反映了觀眾接受認同的態度。

既是如此,何以以婚姻為一生一世指標的思想會獨當一面?這是人們都希望追求別人的認同,獲取安全感。社會上的道德、禮教框架,每日都規犯大家的生活。婚姻,有一種認受性,是一種肯定。婚後妻子可以理所當然靠丈夫(男人)生活、夫妻可以離開家庭一起生活、發生性行為等。但婚前性行為、同居(雖然日趨普遍),但仍是一些爭論激烈的話題,宗教界仍是絕對禁止的。為利益與他人結婚,是有違道德的。婚後掛念舊情人,也有少許不忠的意味。只享受拍拖而不談婚論嫁,更是傻的表現。女士年過三十也不結婚,是「老姑婆」,沒人要。這些意識主導社會,日以繼夜影響我們的思想。結果,結婚成為一生一世的必然選擇。

然而,我們要小心的,是這所為的常態,可是自然麼?而這常態以外的(即多夫或多妻制),又是否變態呢?其實,這「常態」可以說只是基督教遺留下的習慣。早期,大部分東西方國家都是多妻或多夫制的。中國清朝以先便是一例: 納妾乃合法之事(蘇冰,魏林,1994)。在西方,聖經記載大衞王也有兩位妻子(Bible: King James Version)。可是,當西方國家在信奉基督教後,普遍實行一夫一妻制,而隨着西學東來,日本全盤西化,而中國行使信奉男女平等的馬克斯主義後(王),都漸次推行一夫一妻制。

婚姻制度,可謂人類進入文明時代的產物。在現今社會,甚至已被視之為必然性,是慣常做法。婚姻制度下,一生一世這觀念也就幽靈似的誕生了。但,從以上摩梭族人的例子,正好代表了婚姻和一生一世是沒有必然關係的。「走婚」是人家的傳統,但我們會以什麼眼光看他們呢?難以接受?不文明?缺乏禮教?待教化?一些「衛道」之士更甚至可能希望「教化」他們,讓他們「文明點」。不過大家曾否想過,由於這些所謂「不文明」的傳統,家庭暴力、婚內強姦、婚外情、通姦等由婚姻而產生的問題是不會出現的。這裡更是沒有任何稱作「離婚」的東西。曾經相愛的人不會感情破裂、他們不會為爭取撫養權或贍養費而鬧上法庭、不會有單親家庭和由它所引致的社會問題、兒童的身心靈不會受影響等等,這一切因離婚而導致的問題都不會產生。可惜今天大多數的「文明」社會,婚姻破裂而選擇離婚者大有人在,各種社會問題亦隨之而來。這是否我們一直所追求認同的文明表現呢?看來今天,是我們反思何謂「文明」的時候。

  一生一世的觀念不知由何時開始成為主流社會的意識形態,也成為婚姻追求的承諾,但這種主流的情慾模式要從一而終地的終身廝守,在時空上的唯我排外的獨佔模式是否文明社會的產物?我們試從另一個中國民族──摩梭族去了解他/她們的走婚制度,是跨越「從一而終」的感情是如何實踐及論述。

  根據周華山(2001)指出傳統摩梭族感情的最大特點是沒有「一夫一妻」、「從一而終」、「終身廝守」的觀念,超越時間性的長短,也沒有「一時或一世」的二元對立,純粹視乎雙方感情的意願及感情質素而定。還有,婚姻(走婚)與家庭(母系家庭)是分開的,即是情慾與家庭是分開的,人們可以與多過一個人走婚,是十分多元化的關係建立。另外,走婚伴侶是不會同住的或不會組成一個家庭,會以母系家庭為軸心,大家關係是純以感情為基礎,自由度十分高但關係的穩定性弱,所以獨佔對方的觀念是難以建立的。


  傳統摩梭族文化不會認為一生只與一人廝守是美好的,感情的自由自在令摩梭族人不會千方百計去想獨佔對方,反而是輕鬆自在地去發展關係且是沒有精神壓力的,這是摩梭族認同的感情關係,在中國的法律中也是得到承認的,屬於「事實婚姻」。所以走婚與現代的婚姻觀念是截然不同。從此可以看到可能世間上是有多元性的感情關係建立,但在大多數的國家,所謂文明的社會裡只會以「一生一世」及「一夫一妻」制度建構了一道德框架,以核心家庭為中心去發展社會,好使社會能好好地管理。這種已成為制度化的感情制度,我們不能完全否定當中的快樂,但這制度會使人刻板化了人感情的多元性及發展性,使個人抑壓了內心的情感慾望。而且一生一世放在婚姻裡行時,離婚後的傷痛和加上因法律上的責任,如膽養費,使雙方的關係決裂得無地置容,當然亦會考慮當時實施一夫一妻是為了保障女性,所以在此我們是想再檢視已制度化下的感情的僵化及規限。

注: 大學功課。 合撰: 阿敏、青寧、Fran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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